10.3969/j.issn.1003-0751.2011.02.018
审判委员会司法权之理论基础与制度完善——兼评《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学界关于审判委员会司法权的观点均缺乏相应的程序法理论支持.从程序法的角度看,司法权的基本权能包括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其中认定事实又可以分为审查证据和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司法权的全部权能既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行使,也可以由多个审判组织共同行使,由此决定了审判委员会行使司法权的规律.我国关于审判委员会司法权的制度改革正逐渐符合该规律,但最新的司法解释亦有完善之空间.
司法权、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判委员会
D926(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的中期成果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