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1.01.006
转型期中国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生发逻辑及矫正路径
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心理认知偏差的存在以及有些基层政府对农民利益关注不够,使一些农民的利益要求不能得到有效表达、传递与反馈,产生了非正常上访、群体性抗争以及关系网络表达等非制度化行为.非制度化利益表达不仅危及农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实现与增进,也威胁到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为此,必须完善与拓展农民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利益表达素养、引导与规范农民利益表达行为,使农民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转型期、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构建和谐:转型期中国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生发逻辑及矫正路径》10YJC810055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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