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0.05.065
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完善
@@ 民事执行和解又称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可行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但目前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诉讼法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的规定只有寥寥数条且存在着规定模糊、界定不清等问题;我国缺乏规范的审查监督制度,司法机关在民事执行和解中的地位和权限不明确,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民事执行和解担保的法律效力亟待明确,民事执行和解救济制度缺失.立法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实际效果.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体现了执行过程中的私权自治原则,对正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民事执行和解制度.
民事执行和解、执行和解制度、执行过程、执行程序、执行和解协议、审查监督制度、自治原则、制度缺失、问题、司法实践、司法机关、实际效果、民事诉讼、具体操作、积极意义、和解救济、法院审查、法律效力、转型期、执行标
D925.1(中国法律)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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