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0.03.027
我国环境司法的障碍及其克服
我国环境司法面临行政与司法的互动机制尚不健全、传统司法机制本身功能有限等诸多障碍,为有效克服这些障碍,应加强对政府决策行为的环境审查,准确把握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与自然资源管理者两种身份的差异,完善相关立法和制度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法官在处理环境问题方面专业性不足的难题.
环境问题、行政机制、司法救济
D926(中国法律)
《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研究》FXB20060038;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S30902的研究成果
201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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