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0.03.02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实施条件、机制与法律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最高层次的规划,对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开展国民经济规划环评的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应适时开展这类环境影响评价.国民经济规划环评可分为预先评价、整体评价、评价审查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评价重点,分别由不同主体组织实施.我国应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为国民经济规划环评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应考虑国民经济规划环评与其他类型的规划环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避免对同一对象重复评价、冲突评价.
国民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利条件、实施机制、法律保障
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环境保护部咨询项目《国民经济规划环评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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