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0.03.004
财产申报主体界定:原则与范围
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是我国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它涉及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对于财产申报主体的界定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国情,遵循职级分类、岗位分类、法制配套和渐进改革的原则.财产申报主体不能仅局限于公务员群体,一定级别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也都要纳入财产申报范围.
财产申报、公职人员、申报主体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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