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09.03.045
先秦时期国家救助思想述论
先秦时期,社会财富主要集中在官府手中,官府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其社会职能要求必须对灾民、贫民和社会弱势群体施以社会救助.通过设立专门官职和专项的经费,使社会救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由于实行分封制度,各个诸侯国国土面积狭小,单靠一国之力难以应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祸患,因而需要在国与国之间尤其是同盟国之间相互救助,共御灾难.
先秦、社会救助思想、弱势群体
K231(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7-ZX-196阶段性研究成果
200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