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09.03.023
我国经济开发区补贴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经济开发区现行补贴方式具有专项性和可诉性,极易成为其他WTO成员方反补贴指控的目标.为此,应当在借鉴美国、欧盟、加拿大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补贴方式的设定和实施方面的成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开发区合理的补贴措施,从而既有效发挥补贴对我国开发区企业和经济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又最大程度地降低或避免我国遭受反补贴指控和调查的可能性.
补贴、反补贴、禁止性补贴、可诉性补贴、补贴专项性的弱化
D99(国际法)
200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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