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09.03.002
论提高人大的代表性
现代议会有着与生俱来的双重天性,既是一国的立法机构,同时又是该国各地方代表的集会.这种天性内在地要求议会及其组成人员要有代表性.为提高人大的代表性,必须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尽快改革选民登记制度,同时,逐渐减少人民代表中企业家和一府两院官员的人数,努力提高人民代表和选民的利益关联度,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代表性、十七届三中全会、利益关联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司法部国家法制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研究》07SFB2009
200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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