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08.04.021
基于公共利益模糊性的法理诠释及其反思
私法语境中的公共利益条款赋予政府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城市房屋的权限,但由于该条款高度抽象而易生歧义.结合我国实际,立法机构应当出台有关公共利益的专门立法,采用概括、列举、反面排除等方法来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
公共利益、模糊性、集体土地、利益博弈
D920.0(中国法律)
200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一般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分析和制度构建》07CGFX027TBM的成果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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