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7.05.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7年第1号《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7年3月30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人民共和国、非主要农作物、农作物品种、品种登记、品种管理、登记办法、种子法、农业部、行政法规、常务会议、韩长赋、总则、玉米、小麦、棉花、科学、境内、规章、规范、公正
D02;S32
2017-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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