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6.02.005
达州市种子经营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存在的问题
1.1 种子经营备案机构不统一
《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四川种子条例》)明确规定:“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种子管理的具体工作”.但我市有4个县、区将种子经营备案工作纳入政府政务中心来做,致使备案工作与种子管理部门脱节,种子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种子市场经营状况不能完全掌握.
1.2 种子经营备案率不高
从近年市种子站对种子市场检查情况看,城区种子批发门店备案率达到95%以上,乡镇种子零售门店备案率仅30%左右,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很多经销商不知道备案的重要性,也不知道在哪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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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TV8
201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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