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5.11.006
种子检验机构业务室工作的职责、特点及建议
1 基本职责
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部令第12号发布)的要求,各种子检验机构在质量体系文件中明确了业务室的职责,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制定年度检验工作计划,对检验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总结;二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质量体系文件;三是负责外部业务联系,接待来人来访,统一登记授理;四是实施扦样、接收样品、样品制备、负责样品管理;五是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登记、发送和归档;六是负责文件收发、检验记录、人员和设备档案等管理,对在用的技术标准进行有效性确认与控制;七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检验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计划;八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物资采购,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九是检查《质量手册》的实施情况;十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业务室、中心质量、体系文件、实施情况、样品制备、农业部、样品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手册、质量检验、职责、仪器设备、业务培训、业务联系、物资采购、文件收发、检验人员、检验记录
G48;TF7
2015-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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