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4.06.003
会泽县种子市场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
1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种子生产、经营市场逐步放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国有种子公司独家经营转变为国有种子公司、股份制企业、民营种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多元化经营,形成农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多方参与并进的格局.近年种子市场管理由种子管理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复杂多样的种子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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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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