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4.02.001
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 58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种子企业为主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保护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为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林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种业发展、体制改革、国务院、科研人员、创新能力、企业为主体、国家粮食安全、持续稳定发展、八届三中全会、市人民政府、资源配置、种苗工作、指导思想、战略部署、育种体系、学研结合、生态安全、深化改革、合法权益、发明创造
D92;F32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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