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4.01.010
假冒授权品种不侵犯品种权
假冒授权品种时,假冒的对象是品种权标记或授权品种名称.假冒的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权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侵犯品种权行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七条列举的假冒授权品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甚或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行为,都不属于侵犯品种权.作者利用一个实际案例,对假冒授权品种不构成侵犯品种权,谈谈个人意见.
授权、植物新品种、侵犯、繁殖材料、品种权保护、欺诈行为、保护条例、生产销售、人民共和国、重复使用、实施细则、品种名称、对象、商业目、农业部、种子、构成、标记、案例
TN ;R73
2014-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