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技术服务者的责任区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071.2013.010.006

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技术服务者的责任区分

引用
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会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处理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发生的纠纷时,必须区分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种子质量问题还是品种适用性问题或是技术服务问题,才能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和技术服务者谁来承担.要分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相当不易.下面以一案例简述.

种子质量、生产商、销售商、品种、推广者、技术、服务者、事故原因、农作物种子、作物产量、质量问题、植株生长、责任主体、田间出苗、损失程度、服务问题、大田种植、产品品质、适用性、当事人

F27;C93

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种子世界

1000-8071

23-1213/S

2013,(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