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3.010.006
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技术服务者的责任区分
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会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处理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发生的纠纷时,必须区分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种子质量问题还是品种适用性问题或是技术服务问题,才能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种子生产商、种子销售商、品种推广者和技术服务者谁来承担.要分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相当不易.下面以一案例简述.
种子质量、生产商、销售商、品种、推广者、技术、服务者、事故原因、农作物种子、作物产量、质量问题、植株生长、责任主体、田间出苗、损失程度、服务问题、大田种植、产品品质、适用性、当事人
F27;C93
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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