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2.01.011
浅谈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近年,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的农民群众因为购买种植农作物种子出现质量纠纷而引发的投诉、上访、诉讼情况明显增多.一方面表明农民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与区农业局种子管理部门多年对群众如何购买种子的宣传有关.很多群众反映,以前在熟人那里买种子不好意思要票,种子出了问题往往也自认倒霉,现在就敢于维权投诉请专家到田间鉴定.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作为基层农业部门在群众申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农业部2003年6月26日第1 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程序去组织实施;毕竟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程序错误,鉴定结果也就无效了.在此结合多年从事种子管理的工作经历,浅谈一下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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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7;TU5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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