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1.01.003
昌宁县种子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1 种子市场监管的现状分析
1.1 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后,个别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法律意识仍然淡薄,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一是少数门市摊点存在销售种子未健全经营档案;二是个别品种未及时到县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三是少数代销户出现拆包销售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一些农民群众对种子的识假辨假能力差,维权意识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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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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