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10.06.003
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在新品种推广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同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种子管理部门执法地位和行政职能.<条例>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随着种子市场进一步开放,新品种的不断增多,品种已通过国家或省审定,并包括本种植区域,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气候特点都不相同,甚至一个乡镇自然条件也不一样,这就要求对每一个品种进行试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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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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