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07.11.001
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及时规范品种标准,维护育种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4月19日,福建省农业厅发布施行了<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规定>.规定在果树、蔬菜、花生等非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引进推广过程中,以自愿原则实行认定管理.
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工作、现状、非主要农作物、农业技术推广、战略性调整、新品种引进、新品种推广、人民共和国、自愿原则、推广过程、品种标准、农业结构、合法权益、种子法、经营者、育种、维护、蔬菜
F32;S33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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