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07.05.005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种子市场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我省种子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绝大多数县(市)级国有种子公司已退出区域性封闭市场,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种子市场空前活跃;二是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更新速度加快;三是各地在探索种子管理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些实效.但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种子市场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品种未审先推、一品多名等还未能得到根本遏制;假、劣种子坑农的事件还时有发生等,极大地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直接影响和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
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种子市场管理、种子法、执法队伍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农作物新品种、人民共和国、多元化格局、种子行业、市场公平、生产安全、农民利益、竞争秩序、混乱现象、国有种子、管理制度、更新速度、封闭市场、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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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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