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04.12.005
品种维权话诉讼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认可.通过申请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意味着法律赋予品种权人对该品种的独占实施权,意味着品种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拥有了一种市场稀缺资源.近几年来,像豫玉22、临奥1号、郑单958等授权品种,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赢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伴随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这些品种的各种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深受农户喜爱的优良品种,因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而提前退出了生产、经营市场.
植物新品种、维权、利害关系人、新品种权、市场前景、品种权人、实施权、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有效维护、优良品种、稀缺资源、提前退出、市场利益、侵权行为、经营市场、法律认可、保护条例、权利人、豫玉
D92;F27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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