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071.2002.11.006
如何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结合我县种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自2001年6月起,对公司经营的所有种子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1 对作物分类、编代码
本地的种子经营特点是:大宗农作物种子年经营量大、品种多、种子批次也比较多;除供应本地生产用种外,每年有相当一部分种子……
种子法、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经营特点、简要说明、公司经营、责任人、贮藏、运输、销售、生产、品种、批次、结合、加工、分类、代码
S7 ;G27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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