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系统引发的法学课题
@@ 1.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系统的出现本世纪后期,电子计算机和英特网的广泛运用为数字化作品的诞生提供了条件.计算机软件以及经”数字化”处理后的传统形式作品均以0和1两个数字组成的编码存储在磁介质上,被称为数字化作品.在计算机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极为简单的操作实现对数字化作品高质量、无数次限制的复制.而英特网则使得作品的传播完全脱离了传统上作品赖以寄托的载体,任何网络用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计算机中存储的数字化作品通过英特网传送给其他用户或上载至网络站点供人自由下载.
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系统、法学、课题、电子计算机、英特网、网络用户、网络站点、算机软件、存储、传统形式、磁介质、组成、自由、质量、载体、运用、复制、传播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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