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2690.2002.04.003
对瓜菜类品种实行审定之我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依据第七十四条规定,部分省、市把在当地种植面积较大的瓜菜类作物确定为主要农作物,其品种列入审定范围.其理由是:通过审定可以确定品种的适应性,有利于该作物新品种的产权保护,对确认育种成果有好处.现结合海南省的实际情况谈谈个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瓜菜、作物新品种、种子法、人民共和国、种植面积、审定、产权保护、适应性、农作物、海南省、育种、成果、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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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4.6(中国农业经济)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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