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20.04.009
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公诉人地位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本质是监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方式,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提起刑事公诉的职权来源、运作机制和价值追求一致,其法律身份都应当定位为公诉人.基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应当是开放的,被监督对象对检察建议有如期回复的义务,同时应当赋予检察机关强制措施权和抗诉权.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事公诉、法律监督、公诉人
35
D926.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FX048
2020-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