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9.01.007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是对以侦查为中心和案卷中心主义的纠偏.通过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进而推动庭审内容从形式化走向实质化,推动横向上的以庭审为中心和纵向上的以一审为中心.加强社会公众参与,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庭审预防错判和保障人权的司法功能.司法工作者应当适时革新观念,提升办案能力,以响应党中央的改革决策.
以侦查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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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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