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8.03.007
个人数据权研究
个人数据权不同于保护个人私密的隐私权,亦不同于以与人的主观逻辑思维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客体的信息权.欧盟通过制定《数据保护指令》来促进欧盟各国间个人数据的自由流通;美国以制定隐私权为基础实现对个人数据权的保护;加拿大在电子档案、个人健康等具体领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我国应将个人数据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格权加以明确规定.
个人数据权、隐私权、信息权、域外保护、人格权
33
D923.4(中国法律)
2018-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