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6.04.012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探索与研究——基于速裁程序试行一年的实证分析
近年来,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呈多发态势,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使司法机关尤其是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刑事速裁程序以促进诉讼繁简分流为首要价值,以提升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为最终目的.适用速裁程序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是当前刑事案件办理的必然选择.为提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应进一步放宽两高两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中速裁程序适用的罪名和条件,祛除对扰乱公共秩序犯罪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公共场所”限制,将当事人就赔偿和解等事项达成调解和解的条件增加例外条款,允许未解决赔偿和解问题但双方均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在实践中厘清认识,不以社会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前提,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提升公安机关对速裁程序的适用意识.
刑事速裁程序、繁简分流、扰乱公共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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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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