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5.02.008
我国反垄断法的结构变化与价值趋向
在经济法领域的法律建设中,2007年出台的《反垄断法》可谓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跨越式发展。立法之初,学界和业界均予以极大关注并做出积极评价,社会公众也普遍认为其能够使国内垄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过七年过后,该法并没有产生人们所预期的“标杆”效果,甚至在法律适用中逐渐出现边缘化的趋势。基于特定的政治经济背景,我国垄断规制不可能与德、美等西方国家等同,结构框架和价值定位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做出相应改变,尤其是在执法环节,监管机关不宜拘于传统,面对一定内源变化而疏于主动的法律应对。对于尚在磨合阶段的反垄断机制而言,或许只有进一步的结构调整和极为明晰的思维理念才能保证其功效的完整实现。
反垄断法、垄断规制、结构变化、价值理念
D922.294(中国法律)
2015-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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