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2.04.012
试述我国消费者后悔权的构建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被称为冷静期制度,这项制度是指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一定期限内享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具有特殊的保护作用。在国外,冷静期制度在商品交易领域早已被广泛应用,后悔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而在中国,后悔权制度却鲜为人知。在现今消费者主权时代,后悔权有其建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冷静期制度,适度修正相关法律制度,构建后悔权制度,将其上升为法定权利,以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适用、制度行使、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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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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