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2.01.009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的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的重要载体,应向作为出资人的国家及其所代表的国民上缴利润,这是国家作为股东行使收益权利或者作为所有者行使所有权之收益权能的体现。从法理上分析,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是其社会公共利益使命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体现股东、利益相关者与社会整体三方一致的利益诉求;同时,占据着政策、资源优势,在市场多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应在义务负担上做出表率。基于此,我国应从制度建设、主体明晰、社会监督等方面人手,推动国企利润上缴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制度建设、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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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6(中国法律)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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