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活法”与儒式公民社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3318.2011.04.010

儒家“活法”与儒式公民社会

引用
所谓儒家“活法”,是指由传统儒家倡导的义理,经历史流变而内化为人们所广泛践行的柔性社会规范,它是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际组织与动员上的一种传统而又现实的“微观制度”。基于儒学义理两千多年的社会化历程,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人际组织与动员的方式体现出强烈的儒家文化特征,其公民社会可界定为儒式公民社会。因此,简单地套用西方的研究范式与制度供给模式来研究中国的公民社会,不仅在理论上会形成误判,而且在制度构建上也可能会陷入误区。

儒家“活法”、柔性规范、儒式公民社会

26

D222(党的组织、会议及其文献)

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儒家‘活法’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关系研究”CLS20111304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2-4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4-3318

41-1396/C

26

2011,2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