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10.04.019
莫言《檀香刑》的审美形态分析
<檀香刑>之所以给人以撕心裂肺的痛感,不是因为具体逼真的酷刑描写,而是因为严重畸形的审美形态设置.小说以荒诞为逻辑来虚构悲,以怪诞为形式来表现悲,以丑摧毁美来生成悲,几乎所有的审美形态都以悲的熔铸和升华为唯一途径和终极价值.这种痛与悲,已经不再注定是个人的,而是历史、文化甚至民族永远无法摆脱与面对的.
莫言、《檀香刑》、审美形态、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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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4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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