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09.04.007
试论增值税转型后融资租赁业的应对措施
2009年的增值税转型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转型后的增值税制度允许企业抵押新购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并未明确融资租赁行为是否属于销售,因此,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极有可能享受不到增值税抵扣的优惠.增值税转型后融资租赁业遭遇困境,在实践中融资租赁业采取的解困措施有一定的不足和风险,在现阶段应采取比较合适可行的政策措施以最终解决这个困境.
融资租赁、增值税、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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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49(金融、银行)
2010-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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