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07.03.015
论保留"相对理由审查"制度
我国现行商标法实行"相对理由审查"制度,即:国家商标局不仅对申请的商标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条款进行绝对审查,同时还对该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权利冲突进行审查.保留"相对理由审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可以减少商标申请注册期间的异议量,有利于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商标法、商标、商标权人、相对理由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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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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