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规定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3318.2004.01.016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规定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引用
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的有关规定随着保险实践的发展已暴露出许多问题.首先,对保险受益人范围的界定过于狭窄,保险受益人不应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还应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在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情况下,保险人不能一概地绝对免责,应区分受益人为一人和多人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选择.除此之外,在对受益人的确定和受益权的行使方面也应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使<保险法>上的受益人制度更趋完善.

保险法、受益人、受益权、缺陷、完善

19

D922、284.4(中国法律)

2004-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9-5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671-4989

41-1290/F

19

2004,1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