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318.2001.03.022
公务员回避制度辨识--兼谈地区回避与选举法基本原理的冲突
回避制度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形式.外国公职人员选举法与我国截然不同的是,他们不但没有地区回避的规定,相反却要求候选人在任职地区有一定居住期限.实质上,职务回避、公务回避才是回避制度的根本,我国地区回避制度应作修改.
公务员、回避制度、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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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中国法律)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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