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34.2011.04.026
自然灾害救助中政府职能探讨
在与自然灾害长期斗争中,我国政府把自然灾害救助作为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并采取多种手段切实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初步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体系.但现有的救助工作存在着缺乏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薄弱、专业救援人员队伍建设落后、公众减灾意识薄弱、灾害保险事业发展滞后等不足.借鉴国外政府灾害救助的成功经验,我国政府应不断优化政府救助中的法律规范约束、提供物质保障、组织灾害救援、开展灾害教育、支持灾害保险事业发展等职能,切实提高政府救助能力.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救助、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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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08BSH030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