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34.2007.04.013
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信托
在信托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为什么信托能够作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二是信托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经历了由盛而衰,然后再度崛起的过程,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以法经济学的视角观察会发现,信托与公司在资产分割及其所导致的债权人模式上是没有区别的,这奠定了信托作为企业形式的基础;而以企业理论观察,就会发现信托与公司在企业所有权安排上的不同,即信托将控制权安排给了人力资本所有者,而公司则是将控制权安排给了非人力资本,这一不同导致了两者在治理结构与应用范围上的差别.
信托、企业组织形式、资产分割、法经济学、企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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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1(企业经济)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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