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内在张力
2017年6月,立法机关在专门规范民事公益诉讼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中又增加了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这意味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近五年后,经过谨慎试点,又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上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加上最高法院单独或者和最高检察院共同出台的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和消费公益诉讼的一系列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文本,可以说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在内的公益诉讼的制度体系已初步成型.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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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2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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