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省试评卷制度探析
宋代在继承隋唐科举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省试阅卷、考校和上奏的评卷制度.宋代省试三级阅卷制度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宋代初年由知举官负责阅卷考校,北宋真宗时期采用二级阅卷考校,至南宋发展为三级阅卷考校.宋代省试阅卷考校对诗赋音韵、文章字数和文风都有具体的评判标准.诗赋要求押韵,且制定了专门的押韵条令.文章字数有严格的规定.同时评卷注重实用文风,摒斥虚浮言论.宋代省试评卷结果由礼部向皇帝上奏合格考生的等第字号,奏名的人数并无定额,大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增加,同时实行了上呈前十名的考生试卷制度.宋代省试评卷制度是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宋代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而且对后世评卷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宋代、科举、省试、评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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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0-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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