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及其对中国通关法律制度建设的启示
WTO以其多边性、法律导向性的制度特点最终承担起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任.2017年2月22日正式生效的WTO《贸易便利化协定》(“TFA”)是对WTO成员贸易便利化政策法规进行的技术性协调与法律性协调.中国继2014年6月30日正式提交我国在该协定项下的A类措施通报后,于2015年9月4日正式完成接受TFA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WTO第13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基于对协定文本条款措辞含义的一般性解释与效力分析,我国应区分协定的义务性要求与鼓励性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对接与措施创新,并应充分利用特殊差别待遇给予的政策空间,切实推进我国的通关法律制度建设.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通关法律制度、中国法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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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国际法)
河南省法学会项目2018B28
2018-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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