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使用者付费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重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PPP模式下使用者付费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重构

引用
现行价格法律制度以公共产品“重要性”作为政府定价的衡量标准,严重制约了PPP模式的推行.PPP模式本身具有利益平衡、价格均衡和价格生成之困境,为科学合理定价带来困难.价格法律制度应根据公共产品是否具有竞争性来确定PPP模式下定价模式.对于竞争性公共产品或者竞争性环节,政府通过引进和维护竞争来实现市场价格均衡,即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强自然垄断属性公共产品,在赋予企业定价权的前提下,(在PPP合作过程中)实行价格上限、标尺竞争规制和(在PPP合作之前)特许经营制度,即实行价格上限下的自主定价.

PPP模式、公共产品、市场均衡价格、价格上限

49

D922.2(中国法律)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

2016-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43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