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土地利用分区制与大都市区的低密度蔓延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地方政府开始实施土地利用分区制,即将居民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等互不兼容的土地利用模式分开布局,并且对建筑物的体量、高度和所占地块比例加以限制.分区制法规的法律依据是州政府授予地方政府的治安权,即保护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道德和普遍的福利.然而,这种分区制,尤其是"排他性分区制"和"财政性分区制"的实施,导致美国大都市区空间结构的低密度蔓延,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后果.
美国、土地利用分区制、治安权、欧几里得判决案、大都市区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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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31.5(拉丁美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SS015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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