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演进:从模式思维到制度理性——以司法实践中的发展为考察进路
在当今证据电子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数字网络技术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过程中的作用越为明显.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独立合法的证据类型,这使略显滞后的电子证据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焕发新生.电子证据的兴起,是逐渐发展的法治进程的代表,以司法实践的视角,按照认知与采信的方法论逻辑,探讨在现有法制框架内,如何实现电子证据理论和审判实务的有效结合,推进其在司法体制中的正确解读与应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电子证据、证据能力、证明力、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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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4-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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