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及赔偿的实施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及赔偿的实施

引用
不动产物权在变动过程中因登记机关的登记错误引起的赔偿是国家赔偿责任.在登记错误的情况下,登记机构负有先行赔付义务.登记机关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因登记错误原因不同,受害者可以选择向造成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或者他人索赔.

不动产、登记错误、国家赔偿、民事赔偿

43

D922(中国法律)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2-7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204

41-1027/C

43

2010,4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