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及赔偿的实施
不动产物权在变动过程中因登记机关的登记错误引起的赔偿是国家赔偿责任.在登记错误的情况下,登记机构负有先行赔付义务.登记机关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因登记错误原因不同,受害者可以选择向造成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或者他人索赔.
不动产、登记错误、国家赔偿、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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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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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错误、国家赔偿、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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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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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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