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再诉问题比较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再诉问题比较研究

引用
我国行政诉讼脱胎于民事诉讼,许多制度直接借鉴了民事诉讼的成熟规定,然而行政诉讼撤诉制度在借鉴民事诉讼撤诉的同时,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关于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问题两者则截然相反.行政诉讼中撤诉后以同一事实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相违背的.通过与民事诉讼撤诉再诉制度、国外行政诉讼撤诉再诉制度的对比分析,并基于行政诉讼法目的,认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撤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原则上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撤诉、行政诉讼法、不予受理、诉权

43

D915.4(法学各部门)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9-5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1-8204

41-1027/C

43

2010,4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