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信息公开法定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
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手段稀薄且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效能的发挥,应进一步完善.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立法实际,宜建构法定民事责任制度.主要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和行为不同,将企业违法公开信息行为划分为公开瑕疵信息、公开缺陷信息和欺诈公开信息三种情形,并据此分别设置撤销交易并返还对价、赔偿损失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三种责任形式.
企业信息公开、法定民事责任、责任构成、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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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9BFX006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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